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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折价”募资70亿元,首次探索专项债或引入地方国资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券商中国 Author 段久惠

来源 | 券商中国


温州银行近日发布的一则增资扩股方案,显示其拟发行不超过23.73亿股、募资额最高约70亿元。


更引入注意的是,其除了优先满足老股东配股之外,将引入地方政府指定的一家国资认购专项债的方式实现注资来补充资本。


这也意味着,继今年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更多地方省份正探索落实通过专项债拓宽途径、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折价”募资70亿元

首次探索专项债或引入地方国资


近日,温州银行发布增资扩股方案公告,经股东大会决议,拟发行不超过23.73亿股,名义发行价为2.95元/股,相比2019年末净资产4.39元/股,“折价”近7成,以此粗略计算募资额最高将达到7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增资扩股的两种认购方式中,除了老股东按比例配股之外,未足额认购的部分,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专项债发行方案以中国银保监会最终批复为准。”


这也意味着,温州银行将成为率先通过地方专项债的方式来补充资本金的银行之一


在今年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在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看来,温州银行此次探索补充资本金的新途径,是政策的落地,“不一定是首例,但说明政策在稳步推进,行业对该方式补充资本的需求存在,更多地方和省份可能也在正探索落实。”一位华东银行业资深人士也证实,更多地方中小银行在尝试通过专项债拓宽补充资本。


记者在证监会官网看到,温州银行此次的增资扩股方案已经在今年9月8日获得了监管部门受理。温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方案在今年8月31日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将优先满足老股东配股,参与者将在9月11日之前签订认购协议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而对于通过专项债方式引入的新投资者,该人士透露,“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一家国有企业来认购债券。”



目前已有部分老股东退出增资配股方案。9月10日晚间,浙江东日公告称,根据温州银行此次配股方案,浙江东日作为温州银行老股东目前持有该行7800万股,占该行增资扩股前总股本的2.63%;此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6246.8864万股,需缴纳资金约为1.84亿元。


“因公司外拓项目均处于开发建设与市场培育阶段,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公司聚焦主业,拟进一步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生鲜食材配送业务的投资,因此公司决定不参与温州银行此次增资扩股。”


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

方式细节有待探索


在此前关于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方式中,主要有两种讨论:


1.地方财政部门及其受托人(主要为国有企业)履行其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能,将专项债募集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注资给中小银行。


2.通过专项债募集资金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如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


从上述温州银行人士的介绍来看,通过发行债券,由地方政府部门指定特定主体、往往是国资进行认购的方案,更偏向于两种方式的综合。据此前报道,此次新增“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额度初步确定为2000亿,约占全年新增专项债额度的5.3%。”


“这将使得政府的专项债的适用范围更加广,也拓宽了地方中小银行的融资渠道,意义和作用重大。”温彬告诉记者,“不过,当前具体的实施方式等细节问题,还没有明确,后续还是将遵守依法依规原则推行落地。”


而通过专项债而不是此前市场期待的特别国债注资,在业内人士看来,主要是解决激励相容的问题、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责任。


“通过专项债方式注资,可以把它和中小银行的法人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结合起来。”温彬分析,一些银行的现代化治理还有待完善,而利用专项债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一个机会来优化公司治理制度、推进银行可持续经营和稳健发展。


此外,从补充的资本质量来看,可转债从补充资本的质量来看,也高于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债;而未转股之前,银行需要支付的可转债利息也明显低于其他资本工具。


在上述7月1日国常会议上确定:


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


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


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温州银行二季度末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1%

逼近监管红线


在温州银行最新披露的《2020年二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1%,资本充足率为10.93%


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对比来看,温州银行上述指标中,一级资本充足率已逼近监管红线


截至2020年6月末,资产规模2348亿元,存款总额1678亿元,贷款总额1336亿元,资产总额、存款余额、信贷融资总量均在省内城商行中位列第三。


温州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通过7次增资扩股和股本结构优化,注册资本由2.9亿元增至29.63亿元。


截至2019年末,温州银行总资产2304亿元、比年初上升1.85%;各项存款余额1543.75亿元、比年初上升13.81%;各项贷款余额1219.67亿元、比年初上升15.18%。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率为1.78%,拨备覆盖率153.62%。


2019年全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2.31亿元,拨备前利润23.76亿元、实现净利润6.93亿元。



作为浙江地区资产规模排名靠前的城商银行,温州银行数十年前就曾谋划上市事宜。去年2月21日该行完成辅导备案,由中金公司对该行开展辅导。据证监会今年5月披露的相关辅导工作进展,该期主要辅导了温州银行开展尽职调查、持续关注董事被调查事件对该行经营的影响及舆情动态,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领域予以辅导。


今年8月18日,据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温州检察”消息,继去年8月被查后,温州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一案,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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